堕胎:让我们一起为中国哭泣

女子戒色 人已围观

堕胎:让我们一起为中国哭泣

今晚从电视上得知,今次美国总统选举干细胞研究成了辨论的话题,这也是科学问题第一次成为总统大街辩论话题。

据我粗浅的理解,干细胞研究,就是对人的胚胎进行分解,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培育成一个器官,用于医学上的移植等方面的需要。

我们承认纯从医学上讲这是一个巨大进步。这项研究牵扯涉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的起点的问题。就是:人的生命权的起点是什么?是人出生以后呢?还是在胚胎成孕的时刻,或者说成孕后的某一时刻。如果成孕的胚胎就应当作为人的生命被对待,那么对胚胎进行分解就等于杀害生命。

在美国干细胞研究成了引起广泛争论的一个话题。有的人纯粹出于科研目的对此支持,而另一方的观点,一定程度上受到信仰的影响,比如布什总统,出于基督徒的立场,认为在人的胚胎成孕后就有生命权,因此强烈地反对干细胞研究中的分解胚胎的试验。而克里的观点刚好相反。

由于布什的当选,干细胞研究因为要肢解胚胎,被其反对,此项研究在美国已经蒙上了阴影,据说美国的一些科学家比如普林斯顿的校长正在寻求与中国的合作。今后这项研究可能更多地在中国进行。

由此争论想到堕胎问题。用人为方式,让已经成孕的胎儿流产是否仅是个医学和个人选择的问题呢?还是这是对另一个人的生命的剥夺,归根结尾,在于对人的生命的起点是什么怎么看。

“一个小女孩一年到两年内做了5次人流,最后一次怀的是谁的孩子她都不知道。她口袋里装着好多避孕套。那刚怀孕一个多月的胎儿用现代的技术吸一下就吸出来了,像花生米那么大,眼睛鼻子五官俱全。”一个协和毕业的老专家告诉我这件事情发生在他原来工作的医院。

所以近日有网友说:“国人见面总喜欢相互问候一下,比如说‘今天,你吃饱了吗?’……近来我常常听到女人相互问候:今天,你打胎了吗?比起前些时候刚听到的“处女膜,你用什么牌子?我意识里这句话更能体现女性社会的发展方向……”

如今我们不仅把打胎当成了家常便饭,更有甚者,有酷极的女大学生以人工流产为减肥妙方。

目前我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1,000万例(据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网页),上述老家曾与我谈起堕胎现象,他原来工作的医院现在每天早晨最少 30几例,最多60几例,他刚参加工作时最多一天只有30几例。也就是说天津那一家甲级医院一年人流20000余例,天津有30余家这样的医院。一年就是 60万例。而专家说还是低级别和医院和地下的流产地点。

目前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一半既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,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,如者性放纵引起的。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。

这里先不提堕胎对女性生理和心理极大的的伤害。单从生命的起点在哪里来考虑。如果那一个多月被吸出来的胎儿是一个生命吗?是一个人吗?对于这个问题,我留心了一下。在面对人流问题时,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,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中“东西”来看,比如中国流产网的一篇文章说: “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是目前国内外最普遍采用的终止早孕(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停经10周)的方法。就是用负压将子宫内的妊娠产物吸出以使妊娠终止。”如果这样以“妊娠产物”看待腹中的胎儿,那当然是一吸一刮了之。不必在意了。

我曾经在一个知识分子网站上提出一个问题,那就是人的生命权的起点是什么?是出生坠地呢?还是胎儿成孕或者成孕成的某一个时刻。想不到引起非常热烈的讨论。有一个网友建议应当以卵子受精的时刻为起点,还有的人建议应当以胎儿成孕的三个月算起。本来是一个人文的思考,想不到又牵涉出许多的医学专业知识。

人的生命的本质是什么,生命有那些权利,生命权的起点又应当从哪里算起,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的问题。不过目前我们对此思考得真的很少。

我想不管在哪一种文化当中,“生命是珍贵的”,应当禁止非法杀死生命,避免做出残害有损于生命福祉的行为,并且努力去增进个人和同胞的生命福祉,这应当是一个基本的共识。人道主义的精神这么认为,而一些很多宗教也有这样的认同。中国古人也有“人命阔天三尺”的说法。

我小时,父亲常说:“落地三声便是人”,好象这是中国古代司法对于生命起点的定义。而世界公认的看法是:“受精卵显然是活的,而其生命显然是人的生命。”一九六七年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一界国际堕胎会议,宣称:“从精子与卵子结合时起,到婴孩同生之时,我们无法找到任何一刻,可以宣称在那之前不是人的生命。”

如果从宗教的观点来看。佛教也有禁止杀生的观念,而基督教的观点则是一上人在母腹中一旦成孕,就有生命权。这涉及到生命是由上帝创造的观念,因为圣经诗篇一三九篇说:“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;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。”

在美国的堕胎争议中,有一方认为胎儿是独立于母亲的生命个体,所以母亲无权决定胎儿子的生死,多猜想这其中的观点有一部分可能是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。

为中国人所尊敬的德蕾莎修女对堕胎的反应也极为强烈,她说:“惟有上帝能决定生死。……这就是为何堕胎构成严重的罪。这不只是残杀生命,而且将自己放在上帝之前,让人来决定谁该活、谁该死。他们想自己来作那位全能的上帝,将上帝的权力操在自己手里。他们想说:‘我们可以不要上帝。我能作决定。’ 这是人最像魔鬼的作法。……”

抛开信仰,从医德的角度讲,公元前五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宣称:“我所用的医疗方式,是尽我的能力与判断,认为对病人最有利的方式;我绝不伤害或戏弄病人。若有人要能致死的药,我绝不会给,也不会作这类建议;同样,同样我也不会协助妇女进行堕胎。”

面对,一年一千万的堕胎,我们如何从道德的角度来定义这种行为呢?是吸出或者刮掉一些软组织,还是我们正在残杀生命呢?

今晚从电视上得知,今次美国总统选举干细胞研究成了辨论的话题,这也是科学问题第一次成为总统大街辩论话题。

据我粗浅的理解,干细胞研究,就是对人的胚胎进行分解,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培育成一个器官,用于医学上的移植等方面的需要。

我们承认纯从医学上讲这是一个巨大进步。这项研究牵扯涉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的起点的问题。就是:人的生命权的起点是什么?是人出生以后呢?还是在胚胎成孕的时刻,或者说成孕后的某一时刻。如果成孕的胚胎就应当作为人的生命被对待,那么对胚胎进行分解就等于杀害生命。

在美国干细胞研究成了引起广泛争论的一个话题。有的人纯粹出于科研目的对此支持,而另一方的观点,一定程度上受到信仰的影响,比如布什总统,出于基督徒的立场,认为在人的胚胎成孕后就有生命权,因此强烈地反对干细胞研究中的分解胚胎的试验。而克里的观点刚好相反。

由于布什的当选,干细胞研究因为要肢解胚胎,被其反对,此项研究在美国已经蒙上了阴影,据说美国的一些科学家比如普林斯顿的校长正在寻求与中国的合作。今后这项研究可能更多地在中国进行。

由此争论想到堕胎问题。用人为方式,让已经成孕的胎儿流产是否仅是个医学和个人选择的问题呢?还是这是对另一个人的生命的剥夺,归根结尾,在于对人的生命的起点是什么怎么看。

“一个小女孩一年到两年内做了5次人流,最后一次怀的是谁的孩子她都不知道。她口袋里装着好多避孕套。那刚怀孕一个多月的胎儿用现代的技术吸一下就吸出来了,像花生米那么大,眼睛鼻子五官俱全。”一个协和毕业的老专家告诉我这件事情发生在他原来工作的医院。

所以近日有网友说:“国人见面总喜欢相互问候一下,比如说‘今天,你吃饱了吗?’……近来我常常听到女人相互问候:今天,你打胎了吗?比起前些时候刚听到的“处女膜,你用什么牌子?我意识里这句话更能体现女性社会的发展方向……”

如今我们不仅把打胎当成了家常便饭,更有甚者,有酷极的女大学生以人工流产为减肥妙方。

目前我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1,000万例(据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网页),上述老家曾与我谈起堕胎现象,他原来工作的医院现在每天早晨最少 30几例,最多60几例,他刚参加工作时最多一天只有30几例。也就是说天津那一家甲级医院一年人流20000余例,天津有30余家这样的医院。一年就是 60万例。而专家说还是低级别和医院和地下的流产地点。

目前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一半既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,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,如者性放纵引起的。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。

这里先不提堕胎对女性生理和心理极大的的伤害。单从生命的起点在哪里来考虑。如果那一个多月被吸出来的胎儿是一个生命吗?是一个人吗?对于这个问题,我留心了一下。在面对人流问题时,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,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中“东西”来看,比如中国流产网的一篇文章说: “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是目前国内外最普遍采用的终止早孕(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停经10周)的方法。就是用负压将子宫内的妊娠产物吸出以使妊娠终止。”如果这样以“妊娠产物”看待腹中的胎儿,那当然是一吸一刮了之。不必在意了。

我曾经在一个知识分子网站上提出一个问题,那就是人的生命权的起点是什么?是出生坠地呢?还是胎儿成孕或者成孕成的某一个时刻。想不到引起非常热烈的讨论。有一个网友建议应当以卵子受精的时刻为起点,还有的人建议应当以胎儿成孕的三个月算起。本来是一个人文的思考,想不到又牵涉出许多的医学专业知识。

人的生命的本质是什么,生命有那些权利,生命权的起点又应当从哪里算起,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的问题。不过目前我们对此思考得真的很少。

我想不管在哪一种文化当中,“生命是珍贵的”,应当禁止非法杀死生命,避免做出残害有损于生命福祉的行为,并且努力去增进个人和同胞的生命福祉,这应当是一个基本的共识。人道主义的精神这么认为,而一些很多宗教也有这样的认同。中国古人也有“人命阔天三尺”的说法。

我小时,父亲常说:“落地三声便是人”,好象这是中国古代司法对于生命起点的定义。而世界公认的看法是:“受精卵显然是活的,而其生命显然是人的生命。”一九六七年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一界国际堕胎会议,宣称:“从精子与卵子结合时起,到婴孩同生之时,我们无法找到任何一刻,可以宣称在那之前不是人的生命。”

如果从宗教的观点来看。佛教也有禁止杀生的观念,而基督教的观点则是一上人在母腹中一旦成孕,就有生命权。这涉及到生命是由上帝创造的观念,因为圣经诗篇一三九篇说:“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;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。”

在美国的堕胎争议中,有一方认为胎儿是独立于母亲的生命个体,所以母亲无权决定胎儿子的生死,多猜想这其中的观点有一部分可能是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。

为中国人所尊敬的德蕾莎修女对堕胎的反应也极为强烈,她说:“惟有上帝能决定生死。……这就是为何堕胎构成严重的罪。这不只是残杀生命,而且将自己放在上帝之前,让人来决定谁该活、谁该死。他们想自己来作那位全能的上帝,将上帝的权力操在自己手里。他们想说:‘我们可以不要上帝。我能作决定。’ 这是人最像魔鬼的作法。……”

抛开信仰,从医德的角度讲,公元前五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宣称:“我所用的医疗方式,是尽我的能力与判断,认为对病人最有利的方式;我绝不伤害或戏弄病人。若有人要能致死的药,我绝不会给,也不会作这类建议;同样,同样我也不会协助妇女进行堕胎。”

面对,一年一千万的堕胎,我们如何从道德的角度来定义这种行为呢?是吸出或者刮掉一些软组织,还是我们正在残杀生命呢?

尊重生命 拒绝婚前性 爱她请保护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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